給分手的男女!



 

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逃避不一定躲得過;面對不一定是難受。


孤單不一定不快樂;得到不一定能長久。


失去不一定不再有;轉身不一定是軟弱。


是不甘心的人,愈不肯放手。


  昨天,我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個新聞:男女朋友因爲分手,對方不甘心用了最激烈的手段毀了另一方時,我心想,這是愛嗎?因爲對方不愛你,就毀了(他)她,因爲對方變心了,就殺了對方洩恨,這樣的感情真是太可怕了。


  最近,無意間從CD中聽了一首歌,叫做“分手快樂”。


  最近很流行顛覆,很多的觀念都被顛覆了。


  分手快不快樂?也許快樂,也許不快樂,不快樂是因爲你還愛他,你快樂是因爲,好不容易甩了他,兩者的區別在於,是誰主動提出分手的,似乎握有主動權的人,就是掌握是否能夠快樂的關鍵。


  儘管愛情的定義會隨著每個人的經歷而改變,但是,所有的愛情都不可能是圓滿的,大家的理由有很多,不一定是因爲你做錯了什麽,也許,你什麽也沒做,也許,你做得太多。


  不愛,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,沒有理由,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。


  無疾而終的分手,總是讓人不甘心。


  因爲不甘心,所以,選擇了苦苦糾纏、惡言相向、哭鬧恐嚇,爲的就是不讓對方離開。


  之所以不甘心,有的人是因爲耗了許多寶貴的時間,有的人則是花費了大筆的金錢,以致無法在內心裏取得平衡,只好抱著“你讓我難過,我也不會讓你好過!”的心態。


  問題是,這種勉強的愛情,貌合神離,又能撐多久?


  愛情,若是一支圓舞曲,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,踩著相同的步伐,依照相同的節奏,才能跳出曼妙的雙人舞姿。


 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,你硬要抓著他的手、拖著他的身體,荒腔走板地跳下去,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,難道,你非得讓兩個人都跌個四腳朝天、弄得你死我活,才願意曲終人散嗎?


  一個人的內心若缺乏自省的能力和自信心,只是憑著一股愚勇,不但毀了別人,也會耽誤了自己。


  當愛情不再時,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,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。當對方執間分手,就讓愛隨風而逝吧!


  起碼,他得到他想要的,而你也得到了自由。


  也許,他會後悔,也許不會。但是,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,你只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就好了。


  人之所以不幸福,也可能是被自己耽誤的。


  分手當時,固然傷心,但每一個經歷過分手的人,如果回想起當天,呼天搶地的情景,也不禁會笑自己太傻:“我現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嗎?”


  有時分手不一定爲了性格不合、感情變淡或第三者,當一個人的生命列車要轉軌時,身旁的伴侶未必能夠並肩而行,此時,應該謝謝對方,陪你走了一段生命之旅。


  要懂得去珍惜每一個陪你走過一段路的人。我覺得能夠平和的分手,也代表了一種具有智慧的選擇。


  其實,不必把分手看成世界未日,兩個人因誤會而結合,因瞭解而分開,反而是一件好事,即使有一方是被迫分手,至少可以早一點知道事情的真相,總比日後才後悔莫及要好得多。


  分手也可能代表是一種新的契機,當兩個人選擇各奔東西,這時候,若能放開心胸,去重新認識自己或者別人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

  分手也許不快樂,但也不至於尋死覓活,何苦來哉!


  失去,不一定不再擁有;得到,也不一定是最好的,該放手時就放手,讓對方自由,也讓自己自由。

來源:hk007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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